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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7种疫苗不收任何费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0:00 东南早报

  早报讯(记者康云)从即日起,我省接种单位接种第一类疫苗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得挪用、挤占预防接种经费。

  现阶段,我省规定的第一类疫苗包括:卡介苗、乙肝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麻疹疫苗、百白破联合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等7种疫苗。根据规定,列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第一类疫苗的购置和运输及冷链设备的补充、更新经费以及第一类疫苗异常反应补偿费用由省

级财政负责解决,并对困难地区预防接种工作给予必要经费补助。

  第一类疫苗接种收费取消后,县(市、区)级财政根据接种数量、质量,接种材料消耗等情况安排专项经费,保证卫生机构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的需要,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乡村医生和其他基层预防保健人员给予适当补助。高校今起可领新版协议书

  早报讯(记者康云)从今日起至12月15日,我省各高校可到省人事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领取新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此次《协议书》申领对象为省属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高职院校)、各设区市属普通高校(含高职院校);部属高校可参照执行。从2007年起,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统一使用新版《协议书》,新版的《协议书》中明确了学生毕业后从事的工种、工资等。考虑到新版和旧版《协议书》在使用时间上有一个过渡衔接的过程,旧版《协议书》原则上使用到2006年12月31日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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