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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四天学费一千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0:00 东南早报

  教育部门:学费退还有规定学校不能乱克扣

  □早报记者陈武亮

  李先生的女儿7月到泉州东南中专学校报名读书,在学校的安排下到一家工厂呆了4天。后来李先生的女儿退学,要求学校退2000元学费。学校答应只退李先生学费的30%。李

先生始终不明白,在学校呆四天怎就值1400元?

  李先生7月初看到了泉州东南中专学校的招生广告,上面说学生半工半读免费食宿,3年只收2000元。看着这么优厚的条件,李先生动了心,就带女儿到泉州东南中专学校报名。

  报名第二天学校就要求李先生的女儿到学校,学校将她们拉到南安一家制衣厂培训。李先生的女儿说,到工厂后她们就被安排在工厂接受厂规培训,从早到晚都在学习厂规,第二天整天还是在培训。她说,学校没有发教材也没有老师给她们上课,她独自一个人呆在厂里很不习惯。李先生的女儿报名时想学习服装设计专业,报名后才知道学校没有开设这个专业,所以她要求退学。

  四天后,李先生到泉州东南中专学校要求学校退费,接待他的老师说,学校9月份才开学,学校负责人不在,让他开学后再到学校找领导。9月开学后,李先生又到学校,老师说,学校领导不在,都出去招生了。直到最近,李先生才与学校负责人占先生联系上,但是占先生只答应退30%的学费。

  泉州东南中专学校的负责人占先生昨天上午说,尽管李先生的女儿在学校只呆了四天,但是在报名的时候学校曾与李先生签了一个合同。合同上规定,学生不得单方面中途退学。如果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违约金2000元。考虑到李先生女儿的特殊情况,学校决定退她30%的学费。

  泉州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曾科长说,根据规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注册缴费后,因故转学、退学和死亡,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

  曾科长说,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按照上述通知的规定退还学生学费,不能以种种借口不予退还或进行种种克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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