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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神龙矿难终审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0:33 正义网-检察日报

  据新华社乌鲁木齐11月29日电(孙国富) 导致83名矿工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517万元的新疆阜康市神龙矿难有了最终处理结果。11月29日,新疆昌吉中级法院二审依法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本报7月1日一版曾作报道),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分别判处神龙煤矿董事长姜金鹏、矿长刘君波、主管安全的副矿长兼调度室主任任彦禄有期徒刑六年、五年和三年;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判处神龙煤矿当班调度员周福平、电工刘广友、矿上值班领导苏金都有期徒刑五年、五年和三年零六个月。

孙国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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