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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法”:成倍放大工作效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0:33 正义网-检察日报

  上海市黄浦区的50名年轻人永远无法忘记5年前的光荣。那一年,第九次APEC会议在上海隆重召开,他们当时还都是有着严重不良记录和犯罪倾向的社会闲散无知少年。在黄浦区检察院建立的教育基地接受劳动预备培训时,受该院选派,他们集体参加了国际会议中心餐厅的服务接待工作。他们良好的服务态度和规范的操作技能,让各国来宾一致称赞“Very Good”,一时传为佳话。

  问题少年教育改造的效果,透过高规格的国际会议成倍放大了。50名孩子的故事,也由此成为一个“符号”——代表了上海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乘法”机制:通过特殊流程或制度的设计,将工作效果成倍放大。

  捕诉防行一体化:案内放大工作效果“一举三得”

  小任最近心情特别好,他提交的工程方案刚刚获得公司领导一致通过,不久前他还以高分通过了职业技能考试。他急着把这些好消息告诉“大姐”——上海市杨浦区检察院未检科科长朱立红,这些年来,他一直与朱大姐保持着联系。这段缘分,源于4年前小任与许某等6人一起犯下的一桩寻衅滋事案。案子到检察院后,他们成了朱立红的诉前考察帮教对象。从此,朱立红就成了7个孩子的“知心姐姐”。半年后,7个孩子因为进步明显被依法宣布不起诉。案子结束了,朱立红的工作没有结束。当时,小任技校毕业面临推荐工作,可他的户口簿却留着从看守所迁出的记录,更要命的是,档案中公安机关的材料还误将小任记录为“刑满释放”。朱立红与有关部门协调,将小任的迁出地址改为原住所地址,将材料记录更正为“不起诉”。小任毕业后顺利分配到一家公司工作,现在已成为这家公司的技术领头人。

  像朱立红这样,陪着一个个孩子慢慢熬白了头发的未检干部,在虹口区检察院也有好多。早在1992年,该院就在上海率先建立了独立的“未检科”,开始了“捕诉一体”工作模式的尝试,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工作由同一承办人员办理。后来上海市检察院要求把个案预防工作纳入进来,形成了“捕诉防一体化”工作模式。现在,这一工作模式包含的内容更多了:安排亲情感化、申请法律援助、安排“合适成年人”、指导不捕不诉考察和社区矫正、跟踪回访、结合案件进校说法等等,都成了办理一起未检案件的必要环节。

  “实践证明,这种工作模式在案内有效放大了工作的效果,可谓‘一举三得’:不仅有利于办案人员有针对性地对孩子开展分步骤的全程跟踪教育感化;而且能将孩子的抵触情绪降至最低,使他们主动配合未检人员工作;还能减少司法环节,避免重复劳动,有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从而减轻涉案未成年人的讼累。”上海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副处长樊荣庆这样说。

  应该说,上海未检工作的业务范围目前已经涵盖了大部分的刑事检察工作,制度的设计也已深入到案件诉讼、案后跟踪、案外预防的各个环节,唯一显得不足的,只有未成年犯刑罚执行环节。为此,上海检察机关已开始探索,尝试创设有别于成年犯的收押、监管、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执行监督特殊程序,并与社区矫正实现对接,同时积极促使侦查机关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成立专门机构或确定专人办理,形成新的“捕诉防行(行刑)一体化”工作模式。

  这方面,虹口区检察院在上海先行了一步。早在2002年,该院已经通过与市少管所协商,开始尝试“提前假释、提前矫正”机制,并在原有的“阳光教育基地”中单独建立了“未成年犯假释辅导站”,将正在服刑的表现较好的少年犯提前假释,送到辅导站进行考察帮教和义务劳动培训。这无疑为下一步的创建工作打开了新的思路。

  我们有理由期待,一个真正实现未成年人案件诉讼、案后跟踪、案外预防全程衔接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体系,不久就将在上海初现雏形。

  构建预防网络:案外放大办案社会效果

  南汇区检察院创办“芦潮港外来学生家长培训学校”;黄浦区检察院开办融法制教育与劳动预备制度为一体的闲散少年培训基地;闵行区检察院探索社区未成年教育管理长效机制;静安区检察院通过预防教育开展社区治理;金山区检察院深入探索特大型企业社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浦东、闸北、卢湾、徐汇等区检察院积极参与“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试点工作……上海市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的经验如同雨后春笋,总体上形成了以结合本职办案直接开展预防工作为主,以依托社会力量参与开展预防为辅的立体预防工作格局,在案外放大了办案工作的社会效果。前者主要包括结合办案发出检察建议、开展不捕不诉帮教、开展法制教育三方面,后者主要包括参与法制教育基地和综合治理工作点的创建、配合有关单位部门开展法制宣传两方面。

  2002年,闸北区检察院未检科在办理王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非法拘禁案中,发现旅馆酒店允许未成年人住宿过夜是诱发未成年人强奸、抢劫等犯罪的主因。检察官深深感到,仅向涉案一家酒店发出检察建议远远不够,只有以点带面,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他们随即会同市检察院向市旅游事务管委会及市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严格了16岁至18岁持有效身份证未成年人住宿酒店登记管理制度,受到全市家长及学校的普遍欢迎。这是上海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开展检察建议工作放大办案工作社会效果的一个实例。

  20年来,上海各级未检部门共发出检察建议1058份,收到回复926份,回复率达87.5%。其中尤以针对学校变相开除有罪错未成年人学籍、网吧违反规定擅自允许未成年人消费以及上述酒店业管理等问题提出的几份建议,最具社会影响。

  20年来,上海各级未检部门共审查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7346人,对1061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捕决定;共对20028名未成年被告人提起公诉,对337名未成年人作出免予起诉决定;对305名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防止错捕、错诉342人;对1400余名被作出不捕、不诉决定的罪错未成年人开展跟踪帮教,经回访,其中97%的人没有重新违法犯罪,近60%的人通过各种途径实现复学、就业,成为社会有用之才。(文中未成年当事人均为化名,全文完)

黄春华 林中明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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