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陈家山矿难责任人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0:33 正义网-检察日报

  据新华社西安11月29日电(记者陈钢 都红刚) 29日上午,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法院公开宣判:两年前发生矿难、造成166人死亡的铜川陈家山煤矿原矿长刘双明、原副矿长兼总工程师王有军,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和五年。

陈钢 都红刚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