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山矿难责任人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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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0:33 正义网-检察日报 |
据新华社西安11月29日电(记者陈钢 都红刚) 29日上午,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法院公开宣判:两年前发生矿难、造成166人死亡的铜川陈家山煤矿原矿长刘双明、原副矿长兼总工程师王有军,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和五年。 陈钢 都红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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