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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为几块水泥砖 莽汉惹来牢狱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0:38 正义网-检察日报

  只为几块水泥砖,与他人发生纠纷,一怒之下竟用斧头将他人砍伤。11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都安瑶族自治县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黄学克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5297.28元。

  今年5月30日下午6时许,黄学克见自家的围墙倒了几块水泥砖,便怀疑是本屯黄文会所为,他怒气冲冲地从家里拿起一把斧头,直奔黄家大门砸打起来。黄文会听到响动后,

持竹竿出来与黄学克论理,并用竹竿追打黄学克。黄学克一怒之下持斧头朝黄文会砍去,致黄文会左手掌等部位受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案发后,黄学克支付了2000元医疗费给黄文会。

  法院审理后认为,黄学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且主动赔偿被害人的部分经济损失,遂从轻作出处罚。

黄敏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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