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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品房小区可建经适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0:52 人民网-华东新闻

  本报讯今后在山东,经济适用房不一定集中建设,可在商品房小区中按比例配套建设。日前在菏泽召开的山东省房地产工作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现场会上,山东省建设厅提出了经济适用房应实现相对分散的建设新思路。

  按计划,今年山东省应完成66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任务。对此,该省决定探索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方式,采取在商品住房小区中按一定比例配套的方式,实现相对

分散建设,解决集中建设存在的区位环境较差和用地等优惠政策落实难、后期管理难等问题。

  山东省建设厅重申,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对象是低收入家庭。各地要进一步落实好优惠政策;建立项目成本审核公示制度,增加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核定工作的透明度;要进一步规范供应对象,严格限定在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同时明确,新建商品住房中的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用地,必须占居住用地总量的70%以上;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总面积,在新开发建设住房的总面积中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

  目前,山东省各市均在编制住房建设规划。1—9月,该省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622.5万平方米,竣工184.1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29.1%、65.7%。截至目前,17个设区城市均已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累计为11689户最低收入家庭实施了住房保障。

  (赵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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