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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休四天 全按旷工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1:17 华夏时报

  楼管员要求享受法定节假日物业公司表示正在考虑中

  本报记者葛江涛实习生李月报道齐师傅是丰台区芳城园二区的一名楼管员,工作3年来,齐师傅只休息过4天。而这4天被物业公司按旷工计算,扣除了他4天的工资和奖金。

  楼管员:一年到头没有假

  除了买饭之外,丰台区芳城园二区的楼管员全天都要在传达室里。“做饭、烧水要用电,物业公司每个月从每人工资里扣水电费5元。”楼管员齐师傅说,他们月薪600元,奖金200元,但是如果请假,就要扣工资和奖金。

  “今年,因为老家有事,我请了10天假,那个月我只拿到了400元。”齐师傅拿出一张工资条,上面写着从2003年到2005年,齐师傅请了4天假,扣除工资和奖金107元。

  齐师傅说,虽然每逢法定节假日,物业公司就会相应地增加工资,但他还是希望物业公司能兑现之前答应的一个月休假4天的承诺。“我们也有家,想和家人团圆,一年到头没有假,请假就扣钱。每逢过年,家人就陪我在这8平方米左右的传达室过。”齐师傅说。

  物业:正在考虑设置假期

  茂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靖经理说,由于楼管员的工作比较特殊,所以对他们的请假有严格的条件。如果请假7天以上,就扣除全部奖金。

  对于扣水电费的事,靖经理表示,物业公司为楼管员提供食宿,要相应收费。“他们提出来的要求我们会做考虑,正打算增加两名楼管员倒班。另外,正在考虑设置假期。”

  律师:休法定假日不能扣钱

  针对齐师傅全年没假期的情况,北京天如律师事务所的马凡勋律师说,由于楼管员工作性质特殊,双方可以协商工作时间。但是,楼管员8小时之外的工作,物业公司应当给予补偿。

  对于休假,马凡勋律师表示,应当按照国家假期标准实行,休假不能扣工资。如果物业公司不按标准实行,楼管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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