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超能力开采矿井立即停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1:25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11月29日讯11月29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紧急通知,对超核定能力开采、存在安全隐患的矿井要立即停产整顿。同时,通知还要求各主管部门和生产单位采取多种保障措施,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通知指出,对供电可靠性不强、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或开采有煤尘、瓦斯爆炸危险煤层、综合防尘措施不到位的,要立即停产整顿。发现有透水隐患而未采取有效防治措施

,或者开采资料不清、情况不明,未采取全方位、全过程探放水措施的,以及发现在未经核准区域内进行生产的,要立即停产整顿。

  通知强调,要严格按核定能力组织生产,核定能力未经批准,不得作为安排生产计划的依据。各级煤炭、煤监等部门要对煤炭企业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加强监管考核,发现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立即停产整顿并追究责任,同时暂扣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矿长资格证。对因超能力生产发生事故的,依法从严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凡属关闭范围的小煤矿,地方政府要坚决予以关闭。对已关闭的矿井,要加强巡回检查。

  通知指出,各地要督促煤矿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矿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职工安全培训、隐患排查整改、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等安全保障制度,凡是责任、措施、制度不落实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要从严追究企业法人、煤矿矿长的责任。


记者 董钊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