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走私蛇鳄龟 领刑六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1:42 人民网-华南新闻

  

走私蛇鳄龟领刑六个月
日前,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走私蛇鳄龟案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被告人周某和张某各拘役6个月,并各处罚金5万元,涉案的蛇鳄龟拍卖所得12万余元全部上缴国库。

  蛇鳄龟属广温性动物,在3至45℃的水温中均能生活,是龟类中最凶猛的一种,有“龟中霸王”之称。

  李志军摄影报道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