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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养一条狗罚款2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3:04 大众网-生活日报

  生活日报11月29日讯(记者刘玉波)备受关注的济南市养犬管理立法再作多项重大修改。今天上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开幕,对《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草案)》进行三审。同此前的审议稿相比,草案三审稿对多处条款进行了修改,采取了更细致、更严厉的措施,以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健康,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

  绕城高速内每家只能养一只小型狗

  在公开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市民提出,鉴于城市人口密集,空间狭小,而且狂犬病“可防不可治”,应当对养犬数量适当加以限制。吸取了各方建议,立法机构在草案三次审议稿中规定了“重点管理区(绕城高速以内的区域)内每户居民只能饲养一只小型犬”的内容。

  养狗不登记要受重罚

  从本报此前在征求民意过程中市民的反映看,加大对违法养犬的处罚力度成为共识。草案三次审议稿吸取了这些意见,明确规定“未办理初始登记或者年度登记的,没收犬只,并按每只犬处以两千元罚款”。

  狗生崽后60天内须设法把幼犬送走

  每户只允许饲养一只小型犬,可犬生崽了怎么办?为了避免立法漏洞,草案三审稿专门增加了一项内容,明确规定“对登记的犬只新产的幼犬,养犬人应当自幼犬出生之日起六十日内自行处理,无法自行处理的可以送犬类留检所按弃犬处理。”

  超养一条狗罚款2000元

  为了彻底“堵”住犬只泛滥的渠道,草案三审稿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条款,增加了养犬人若违反规定多养犬,将受到“没收犬只,并按每只犬处以两千元罚款”的处罚。

  携狗外出应随身携带除粪物品

  为了解决犬粪的及时清除问题,草案三审稿对此进行了修改,将市容环卫部门纳入养犬协管部门,同时明确了环境卫生保洁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草案三次审议稿同时规定,养犬人携犬出户时,应当随身携带清除犬粪的物品,及时清除狗粪。否则,将被责令清除,并被处以500元罚款。

  遗弃一只狗重罚2000元

  在此前的多次征求意见过程中,市民强烈呼吁要采取强硬措施规范养犬人的行为,减少流浪狗的数量。立法部门吸取了各方面的意见,三次审议稿增加了对遗弃所养犬只及隐匿、转移伤人犬只,按每只犬处以两千元罚款的规定。

  病死狗尸要无害化处理

  犬病死或因故死亡后,如何安全处理一直备受关注。

  草案三审稿因此规定:“养犬人对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犬尸,应当送交畜牧兽医部门作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场由畜牧兽医部门负责设立。”同时,还规定“对犬只死亡后未将犬尸送交畜牧兽医部门处理的,由畜牧兽医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畜牧兽医部门依法代为处理,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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