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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合格标志 校车不准接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3:04 大众网-生活日报

  

没有合格标志 校车不准接人
生活日报11月29日讯(记者任鹏实习生颜菡)历城交警大队民警赵正君仔细检查了一辆学生校车驾驶员的驾驶证和车辆号牌之后,把一个合格标志贴在了校车挡风玻璃上。今天下午,经过了安全技术检验,统一了车体颜色之后,历城区的61辆接送中小学生的校车都拿到了这样的合格标志。今后,没有这个标志的校车将被禁止接送中小学生。

  今天下午3点,几十辆车体上喷有醒目黄色车漆和“学生专用车”字样的大型客车和

小型面包车,统一停在了历城区港沟中学校门外,接受历城区交警大队民警的逐一检查。在检查过驾驶员的驾驶证、车载灭火器以及车辆转向制动之后,每位驾驶员都领到了检验合格证。合格证的有效期是一年。

  记者了解到,这种合格标志的发放范围主要是,济南市包含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小学在内的中小学校、幼儿园自备或者长期租用并且租用期达到一年以上,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7座(含)以上符合要求的载客汽车。

  此外,校车驾驶员必须驾驶校车所属准驾车型3年以上,并且连续3年在每个计分周期内违法计分没有达到12分。除此之外,驾驶员不得有在造成人员死亡的事故中负次要以上责任的记录。为了防止安全性能不合格和报废车辆再次进入校车运营市场,车管民警将到各汽车修理厂指导监督车辆状况检验和车辆喷涂。

  济南市交警支队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今后交警只要发现车辆没有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就可以禁止车辆接送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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