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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重大事故就要实行“责任倒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3:51 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湖南省日前公布7起特大事故处理结果。其中,对2004年常德市鼎城区桥南大市场“12·21”特大火灾事故实行责任倒查。检察院以涉嫌渎职罪将5人逮捕,1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还有两人、两个单位被课以行政处罚,常德市政府和两名副市长也被责令作出检查。

  由于种种原因,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受到“严厉查处”的,往往是当任的“领导人”或“责任者”,而真正制造隐患、导致事故的责任人却往往溜之大吉,甚至在另外的领导

岗位继续制造各种隐患。

  实际上,近几年不少党政机关都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订了领导责任追究制度。但是,领导干部在某一个岗位是有任期的,在这个岗位上没有“出事”,不等于在这个岗位干的都是“好事”。一旦离开这个岗位,工作中埋藏的隐患暴露,造成事故或损失,应该由谁来负责?湖南省对常德“12·21”特大火灾事故责任倒查开了个好头,树立了一个样板。(据新华社长沙11月2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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