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后算账”变成事前问责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6:20 山西晚报 |
市政府出台《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本报11月29日讯(记者郑书成)太原市政府今日出台《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今后,太原将变“秋后算账”为事前责任追究,如果单位未按要求对重特大事故隐患及时整改,领导将被追究责任,甚至将被撤职。 今年6月,太原市政府办公厅公布27处重大事故隐患,有些隐患已经是连续3年上榜,一直没能解决。为强化责任单位对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责任,按照事故的损失程度,《暂行办法》将事故隐患分为一至三级,市县安监部门将定期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果责任单位未制定可行措施,未对事故隐患现场采取有效管理,未按要求对重特大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有关部门可给予隐患企业行政处罚直至依法关闭。与此同时,隐患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将面临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等行政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为明确责任,如果政府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未按要求组织隐患排查,或接到重特大隐患举报后不及时核实处理,也将按相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