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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起电动自行车骑上路罚款5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6:41 大洋网-广州日报

  

明起电动自行车骑上路罚款50元
庄小龙摄本报讯 (记者陈翔 通讯员交宣)明天起,广州市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开始进入执罚期。公安交警部门将通过从支队指挥大厅监控发现的电动自行车违法情况,布置警力进行查处。

  超标电动自行车一律扣留

  自11月15日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半个月以来,广州交警对数千电动车主进行了现场教育。明天开始,市民骑电动自行车违法上路将被处以50元罚款。

  此外,由于超标“电动自行车”属于机动车范畴中的摩托车,在路面上发现超标电动自行车将一律予以扣留,并对驾驶人依法进行从严处罚;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公安交警部门将对违法行为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对持有摩托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可按驾驶无号牌机动车,对驾驶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记三分,并依法扣留无牌机动车。

  交警温馨提示

  以下施工路段对交通影响较大:环市东路花园酒店对出双方向、中山八路新虹街南往北方向(地铁施工);十八甫南路、北路;文昌南路、北路;沙太公路大源路段双方向;白云大道永泰村路段双方向;广汕公路龙洞至大观路口双方向;丰乐中路南往北方向;大沙西路港湾路口至炮兵山对出路段双方向;大沙东路石化路口至新华书店对出路段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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