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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老婆”办公证 全为骗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6:41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李钢 通讯员穗司办)为了私吞夫妻的共有房产,竟然带着“借”来的老婆,堂而皇之地走进了公证处的大门要求办公证!这是近日发生在广州市公证处的一幕,幸好这个骗局被工作人员识破。但是记者从公证部门了解到,社会上有许多不法分子打起了“公证”这个代表诚信、公道的“金漆招牌”的主意,企图利用公证骗取钱财。

  现象:利用公证骗取钱财

  手段一:借“老婆”来办公证。在不久之前,广州市公证处连续出现了两宗假冒当事人前来办理委托公证书的案例。其中最为典型的一起,就是丈夫为了私吞卖房款,竟然“借”来了一个妻子办公证。

  据介绍,当时一名当事人带着“妻子”吴某一起到广州市公证处办理委托出售房屋的公证。但是在与公证员的交谈之中,吴某的神色古怪、言辞闪烁,经办公证员心中就有点警觉。

  之后,在审查吴某的身份证明时,公证员又发现了不少疑点,如身份证上的相片与吴某本人不太相似等。为确认她的身份,经办公证员向吴某问起其“丈夫”的出生日期、他们的结婚时间等问题,吴某露出马脚,连房屋的门牌号都说不出来。此时,当事人见精心策划的阴谋败露,只得和“租”来的妻子灰溜溜地走了。

  手段二:伪造假离婚协议书骗房产。除了采取“借”老婆这种荒唐的方式外,还有不少不法分子妄想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以蒙混过关办理公证。近日,广州市公证处就遇到了一起伪造离婚协议书办理房屋产权转移公证的事情。

  市民梅某想用转按揭的方式将房屋产权转移给刘某,于是带着刘某前往公证处办理《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公证及《转按协议书》公证。公证员在审查梅某的婚姻状况时发现其离异,财产已通过离婚协议书的形式进行了分割,该协议显示房产归梅某所有,但却没有进行公证。为证明该协议真实有效,经办公证员要求梅某对该协议书进行公证,但遭到他的拒绝;再要求他通知其前妻来公证处确认,梅某又称无法与其联络。公证员向广州市民政局查询,得知梅某的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与事实不符,真实的《离婚协议书》中已约定该房产归梅某与前妻的两个儿子所有,梅某并没有出售此房产的权利。

  教训:受害人损失300多万

  如果不幸遇上了伪造的公证文书,受害人往往会遭受重大的损失。近日,当事人当时拿着18份涉及房产买卖、抵押的委托公证书,来到公证处查询真伪。经查,这些公证书竟然全部都是伪造的,当事人因此损失了300多万元。而在不久之后,又有当事人持5份伪造的公证书来市公证处核实情况,经查,这些伪造的公证书与之前的18份假公证书均属于同一作案手法。于是,公证部门当即将相关人员列入办证系统的黑名单,并立即函告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警惕这些伪造公证书,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防骗术:三大“措施”防假证

  为了能够更好地预防和打击上述现象,广州的公证部门也采取了不少措施。

  记者从广州市公证处采访得知,该处采取了三个方面的措施:在办证程序上,采用了程序严密的公证办证系统,启用了联网的办证系统,对公证员的每项工作程序进行记录,还建立了用假、造假、不诚信的个人、单位或组织的“黑名单”等;培养经验丰富、业务水平较高的办证队伍;开辟网上咨询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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