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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办暂住证 被罚38元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6:41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黄露)“一大清早就被拉出来办暂住证,一办就是半年,还罚了我38元钱,我觉得挺冤枉!”昨日下午,来佛山打工的四川妹子张小姐给本报打来投诉电话,称自己办暂住证花了冤枉钱,要为自己讨个说法。

  张小姐称,前些天治保人员到她居住的出租屋,要求她补办暂住证,并要求她交98元钱,其中罚款38元。 这个罚款是否有依据,张小姐对此感到疑惑。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有关人士表示,日前发布的《佛山市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暂行办法》新规要到明年1月1日才开始实施,此前各区仍沿用老政策。目前禅城仍有不少地方将暂住证与卫生费、照相费等捆绑收费,杂费远远高于暂住证本身的费用。但是卫生费等相关费用的征收是经物价部门核准的,禅城区政府也有相关规定,征收合理合法。

  该人士表示,张小姐逾期未办理暂住证,有关部门处以罚款有据可依。但花60元办理半年期的暂住证费用有些偏高,可能是加入了各项杂费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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