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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领导集体学习《监督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7:40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济南11月29日讯省委、省政府举办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构建和谐社会法律问题讲座,今天在济南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作了辅导报告,省委副书记、省长韩寓群,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林廷生分别主持上下午的会议。

  杨景宇长期从事立法工作,领导和参与了许多重要法律的起草工作,对很多法律有

深入的研究和见解。在报告中,他系统介绍了《监督法》的起草、审议过程以及制定颁布《监督法》的重要意义,深入阐述了《监督法》的基本精神和人大常委会监督的主要内容、工作重点和程序方法;详细讲解了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法律保障问题。

  在听取报告后,韩寓群说,杨景宇同志的报告是一堂深刻生动的社会主义法制理论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教育课,使我们加深了对监督法精神实质和各项规定的准确理解。加强人大监督以及各方面的监督,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也是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韩寓群要求,各级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要带头学习《监督法》,进一步加深对我国政治制度和国家体制优越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支持人大依法开展监督工作。把学习贯彻《监督法》和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在和谐社会建设中推动人大监督工作,保持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势头。要深刻领会制定《监督法》的重大原则,明确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走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

  韩寓群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听取人大常委会意见。要在深刻领会《监督法》重要意义的基础上,通过建章立制把《监督法》具体化,转化为工作制度,更加自觉地配合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把政府的工作做的更好。

  省领导赵春兰、柏继民、王仁元、王军民、张昭福、孙守璞、李玉妹、王修智、王久祜、张敏、苗淑菊、王志民,省直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了今天的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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