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楼开盘公布噪声指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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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8:23 法制日报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9日电 记者张淼淼 “《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开发商明示所售住宅的建筑隔声状况和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状况。”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杜少中29日表示,这一点已明确写入北京“十一五”时期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 根据规划,道路两侧新建居住区室内声环境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开发商在售房前,必须向消费者公布有关部门认定的建筑物所在地声环境状况以及建筑隔声情况。 “‘十五’期间,北京市噪声污染投诉比重达到40%以上,一些扰民投诉长期得不到妥善处理,成为群众反映强烈并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热点问题。”杜少中告诉记者,根据《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公安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对夜间行经居民住宅稠密区的大型车辆的行驶路段、时段和速度实行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