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弘扬司法正气 树立司法权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8:23 法制日报

  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

  本报记者 杜萌

  法官、检察官的司法行为是否规范,直接关系着公平正义能否实现,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规范司法行为由此成为全国法院、检察院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

  监督卡层级责任追究

  从今年11月开始,在重庆市大足县人民法院立案的当事人,都会接到法院发给的监督卡,其正面留出专供当事人对案件审理、执行情况书写意见或建议的空档,其背面列举了诉讼活动中法官不得有的12种违法违纪现象,并告知当事人及律师若发现该院法官存在其中任何一项违法违纪行为,均可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检察院两个月前推出了《检察人员违纪层级责任追究办法》,启动了违纪倒查责任制。该办法规定:如果本单位出现检察人员违纪,视其情节、后果,首先追究行为人责任,而后对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检察长、检察长等予以“层级责任追究”,追究形式包括组织处理和检察纪律处分。

  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锐意改革的事实,从侧面映射出全国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近1年来努力落实科学发展观、规范司法行为的风貌。

  93条行为规范“管”住法官

  2005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法官行为规范(试行)》,要求全国法院贯彻实施。《规范》列举了93种法官行为与群众关系最直接、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对问题产生的原因、可能导致的后果、应当如何解决和克服提出了明确要求。

  《规范》是人民法院第一部比较全面、系统地规范法官审判和业外活动的指导性文件,也是人民法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成果。有关人士认为,针对性和操作性强是《规范》的一大特点,它与最高人民法院5年前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一起,为建立规范法官行为的长效机制增添了更坚实的基础。

  2006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汇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改情况。在一年多的专项整改活动中,人民法院从规范立案行为、审判行为、执行行为、再审行为,以及从制约制度的建立入手,针对法官司法行为不规范、少数案件裁判不公、法官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的现象和问题,着眼长效机制的建立,力促解决长期存在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3月确定了《2006年—2010年全国法院教育培训规划》的总体目标和基本任务:在5年时间里,从初任、预备法官、任职、晋级、续职等岗位培训中,从高素质审判人才、复合型法官、高级司法政务管理人才等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中,从学历教育等三大培训中,切实加强法官队伍的政治理论、职业道德教育和司法能力,努力造就一支以职业化法官队伍为核心、适应现代审判需求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91名违法违规检察官受到追究

  2005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的三年实施意见》,推出2005年至2008年检察改革规划,对检察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和主要任务进行全面部署,确定了3年里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六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2006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汇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改情况。人民检察院在专项整改活动中把职务犯罪侦查、公诉、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和控告申诉检察等执法环节作为整改的重点,重点整改徇私枉法、权钱交易,执法不文明、违法违规办案,玩忽职守、执法不作为和不能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等四个方面的问题。各级检察机关从本地区、本单位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涉检信访案件入手,针对查摆出来的执法不文明、不公正和违法违规办案等问题,逐一制定措施整改。全国检察机关共对91名违法违规办案的检察官进行了严肃追究,并对2003年以来在执法中有严重过错的275名检察人员组织了离岗培训。

  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心用3年时间达到的明确目标是:对现有规章制度进一步梳理整合和修改补充,依法构建一套程序严密、标准具体、责任明确、考评科学的检察业务规范体系。

  来自司法高层的声音

  ———要使法官慎重对待每一项司法行为,把各项司法便民、司法利民、司法护民的具体要求,落实在法官司法活动的每一个方面,细化到法官司法活动的每一个环节。

  ———切实把执法行为置于制度规范的有效约束之下,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存在纸面上的规则,无论其条款多么严密,文字表达如何义正词严,都需要得到严格的执行。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