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板股票终止上市特别规定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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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8:23 法制日报 |
本报北京11月29日讯 记者周芬棉 退市制度作为证券市场优胜劣汰的一项基础性制度,依据证券法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今日发布《中小企业板股票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作为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重要补充,《特别规定》专门针对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新增三大类七项退市指标,三大类指标包括财务类、规范类和市场类,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指出,《特别规定》中增加资金占用作为退市指标是一大亮点。上市公司违规为控股股东等提供资金是违法违规行为,对上市公司的损害巨大,引入资金占用指标,是希望以此为突破口,以中小企业板进行试点,为目前正进行的“清欠”趟一条路,同时也是对证券法相关规定的进一步细化,使其更具可操作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