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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自达“整容”车当新车卖坑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8:23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11月29日讯 记者姚芃 问题车经过“整容”当新车卖,消费者势单力薄无法与经营者抗衡。北京市消协今天正式表态,首次就汽车消费争议公开支持诉讼,支持一消费者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据介绍,近年来我国的汽车行业蓬勃发展,汽车专卖的4S店也比比皆是。但是问题也接踵而至,一些汽车因产品质量问题屡遭投诉,还有的汽车经营者在销售过程中利用自身

优势,隐瞒产品信息,使消费者在购车过程中无法了解真实情况,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据消费者王小姐反映,其于2006年3月从北京博瑞祥达汽车销售中心购买马自达6轿车一部。因偶然机会王在一家4S店修车时发现其购买的新车在2月份就有两次维修记录,马自达6的左右前门、保险杠面罩、大灯等数处被维修过,据此消费者认为经营者将一辆事故车充当新车卖给了自己。

  但当王与经营者交涉时,专卖店却称事先已告知她该车被维修过,双方争执不下,无奈的消费者只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

  北京市消协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汽车投诉正成为消费者维权的新热点、难点问题。三大问题困扰消费者维权:一是汽车行业发展迅速但缺乏相关法律规定。目前还未出台对于汽车产品的三包义务及相应配套法律、法规,造成维权依据缺乏。二是许多汽车企业未建立完整的消费者服务体系,缺乏专门人员与消费者进行沟通。众多的销售商只能为消费者提供维修服务,而没有退换车的自主权。三是汽车销售过程中许多信息不透明,产品的瑕疵担保及手续办理过程中的相关信息,消费者无从知晓,少数经营者制造虚假信息侵害消费者权益谋取自身利益。

  这位负责人表示,公开支持诉讼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协会的职能,处于弱势的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往往无法依靠个人力量与经营者抗衡,消协此项职能就是在消费者需要通过司法途径维权时,通过消协的支持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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