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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同等条件采购 政府首选中小企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8:23 法制日报

  本报乌鲁木齐11月29日电 记者吴亚东 潘从武 从12月1日开始,新疆全区各级政府采购部门必须公开发布采购信息,为中小企业获得采购合同提供指导和服务,并在同等条件下,向中小企业优先安排政府采购。

  旨在促进新疆中小企业发展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在对中小企业资金支持、创业扶持、权益保护等方面提供了优惠政策。

  办法提出,政府资助建立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应当免费或者降低收费标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放宽中小企业准入领域,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中小企业均可以平等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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