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办喜酒猝死 家属获赔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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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8:23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 11月29日,记者从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终审判决一起因嫁女办喜事,他人在帮忙过程中不幸猝死而要求主人家赔偿的案件,死者家属获判补偿1万元。 2005年8月30日,桐梓县村民敖某某嫁女办喜酒,请74岁的范某某帮忙。当天夜晚9点左右,范某某突然昏迷,经诊断为颅内出血。次日,范某某死亡。后来,张某某诉至法院,要求敖某某一家赔偿158012.63元并承担诉讼费。 遵义中院认为范某某给敖某某一家帮忙属于乡亲之间的相互帮助。范某某因年事已高,不幸昏迷摔倒死亡,双方当事人均无过错。 但范某某是在为敖某某一家办喜酒帮忙过程中昏迷摔倒,敖某某一家是受益人,根据有关法规,由敖某某一家给予死者范某某之妻张某某经济补偿10000元。作者:黄树宏 唐正平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