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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5万亩口粮田将获国家补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8:57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靳曼实习记者郝蕾)记者昨日从省发改委获悉,我省被列为国家重点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试点省份之一。列入试点的地区将获得国家的相应补助,并有助于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为巩固和发展退耕还林成果,国家日前决定在陕西、甘肃、云南、贵州、四川等五省进行重点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试点工作。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务院西部开发办

共下达试点任务40.94万亩,其中陕西12.55万亩,占30.6%,国家每亩补助标准暂定为长江流域400元、黄河流域300元。我省2006年基本口粮田试点任务,将主要安排在陕南、陕北退耕还林重点区域,涉及22个县,省上将尽快下达任务计划,组织编制县级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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