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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程桂香:是"科研经费"还是"奖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9:19 东方网

  昨天下午,江苏省卫生厅召开科技创新大会,对“135工程”中的37位优秀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其中来自江苏省人民医院肝脏外科的王学浩和苏州大学附一院骨外科的唐天驷,被授予江苏省医学杰出贡献奖,两人将分获80万元奖金。(11月29日《南京晨报》)

  每个人获得80万元奖金,这个奖励可是够重的。但是,记者在采访两位获奖者的时候,两人竟然异口同声,都表示要把奖金用于科研。

  不可否认,两位教授获奖,虽有集体的智慧,但江苏省卫生厅之所以要给他们发奖金,更大程度上是对他们在科研上杰出贡献的肯定和奖励。现在,都表示要把获得的奖金用于科研,不由得让人怀疑,这发的是“科研经费”还是“奖金”?

  记得在央视看到一个节目,中国农科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主任陈化兰,5月6日晚接受中央电视台节目主持人王志采访时,谈起她获得第二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金10万元人民币后,有记者问她,会用这笔钱做什么?陈化兰推了一下自己的眼镜说:“你别想让我说出什么特伟大的话来。干什么?买靴子,我特别爱穿靴子。”

  是的,陈化兰的话有些出乎人们的意料。因为按照常理,对于陈化兰这样的“公众人物”获奖之后,理应像这两位教授那样把它用得“更有意义”:或者捐献出来,或者用作研究基金。但是,陈化兰把国家奖励给她的奖金用来“买靴子”错了吗?当然没错!因为,国家之所以要给她奖励,是因为她研究出预防禽流感灭活疫苗,并在抗击禽流感中做出的重大贡献。奖金是奖励给她个人的,怎样支配国家发给自己的奖金,当然应该“悉听尊便”。

  事实上,很多获奖的劳模和先进,在得到奖金后大部分都会表示“自己不会独吞”。虽然自己也很需要这些奖金来改善自身生活条件,但在社会舆论和公众关注之下,就只好把奖金或捐献给失学儿童,或给有关机构作基金;否则似乎就是自私,就不够伟大。于是,获奖者成了奖金的“中转站”,奖金有名无实,国家给予的奖励也失去了其原来的意义。

  因此笔者建议两位教授,既然江苏省卫生厅颁发给的是奖金,就不妨像陈化兰那样,别把它全部作为科研经费,用其改善一下自己的生活,又有何妨?


作者:程桂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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