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权大于法 部分领导干部知法犯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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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9:34 南方日报 |
相信权大于法部分领导干部知法犯法 我省树立法律权威任重道远,开展“五五”普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聚焦“12·4”全国法制宣传日 本报讯(记者/陈球通讯员/刘洪群)广东省司法厅日前对24908名服刑人员和5681名劳教人员进行法律认知调查表明:全社会的法律权威地位还远远没有树立。特别是国家公职人员,虽然法律知识较多,却没有把法律当作行为准则。 逾六成人因“不懂法”犯罪 据统计,回答违法犯罪原因说“不懂法”的占63%。这类人员以农民、城市无业人员和部分青少年为主。如服刑人员蔡某原籍广东澄海,因盗窃8部摩托车被判处无期徒刑,他说:“原先认为偷几辆摩托车没什么大不了,最多就是还给人家,再拘留几天,没想到会犯那么大罪,一下判了个无期。”对行为后果持有“侥幸心理”的占26.7%,他们大多以为自己的行为不会被发现或者自己只是违规而不是犯罪。这类人员以企业员工和经营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为主。 部分官员懂法却信权大于法 无视法律权威,不信法、不用法的,则以部分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为典型。在番禺监狱119名犯罪公职人员中,大专以上文化占七成,对法律都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但他们普遍存在权大于法的特权思想,虽然懂法却不信法、不用法,都觉得法律不如红头文件,不如关系,不如领导讲话,以为出了事能摆平。如河源市原市委副书记卢建中嫖娼遭勒索后,竟令部下出资70多万元为其“摆平”;广东省贸促会原副会长陈某,每季度都要邀请高层次的法律专家举办法律讲座,自己也可算是个法律专家,却无视国法,受贿200万元被判刑10年。原广州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苏某,明知受贿犯法,受贿200多万元,并运用手中权力四处经营关系网以逃避法律制裁,结果被判无期徒刑。 缺人手经费普法“小马拉大车” 调查表明:法的观念虽然已成为公众意识,但崇尚法律,法律至上的思想尚未树立。同时,普法是得到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在对119名犯罪公职人员的调查中,通过法律培训、阅读法律书报、看法制电视等得到法律知识的占92%。 省司法厅副厅长何铭清说,法律权威地位远远没有树立,是因为普法工作存在一些深层次的原因:首先是普法工作机构不健全。全民普法20年来,各地普法办公室一直是临时机构,没有定编、定员、定职能、定级别,日常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的宣教部门承担全民普法工作是“小马拉大车”。 其次是普法工作的经费缺口大,制约了普法工作的开展。如河源2005年普法经费包含日常办公等费用仅为10万元。就连这10万元也要通过公证处创收解决,如果公证处没完成创收任务,连这10万元也没着落。县(区)一级普法经费更少,一般只有1万至2万元,除去日常办公开支,实际只剩几千元。 “五五”普法力争人人知法守法 有关专家认为,实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提出的“在全社会树立法律权威”的要求,还任重道远。 当前,我省正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力求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省,力争做到人人知法,人人守法,把广东法制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实现全省人民富裕安康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规划,“五五”普法规划从今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检查验收3个阶段。 图: 简仁山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