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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将加强农村案件审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9:35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陈球通讯员/张慧鹏)广东将加强对新农村建设中各类案件的审判,依法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围绕这一任务,全省各级法院正在按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下发《关于全省法院充分发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公正高效司法保障职能作用的指导意见》,切实提高“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服务经济建设、促进改革发展的能力,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增强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公正高效司法保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据悉,意见强调把维护社会安定作为重要内容,要求各级法院把在企业转制、城市拆迁、农村征地等过程中产生的涉及众多群众利益的案件作为工作重点,妥善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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