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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岗拟5年内消灭贫困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9:39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曾雅通讯员/林艳肖伶)昨日,广州市常务副市长、萝岗区区委书记凌伟宪向记者透露,明年起萝岗区将把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0元,并力争到2010年全区再无贫困村。

  凌伟宪表示,由于历史原因,萝岗区农村地区经济基础薄弱,城乡二元结构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农村问题和城区问题相互交织、相互制约和相互影响的程度不断加深,城乡

发展不平衡已成为当前萝岗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要矛盾。

  凌伟宪介绍,设立萝岗区以来,萝岗区筹划设立了镇龙生态工业园,动工修建了永龙隧道、九龙大道,引进了蔬菜、花卉研究所等项目,通过经济功能区的辐射作用带动周边地区的发展;同时,利用开发区积累的财政优势,不断加大了对萝岗区教育、文化、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的投入。他说,从2004年至今,区财政为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累计投入就业专项资金1092.97万元。最近,萝岗区又作出决定,从明年起,统一把农村低保标准从180元/人·月提高到200元/人·月,使萝岗区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全市中上水平。“我们要广泛发动全区国有企业、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各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支持我区农村的发展,力争到2010年实现全区没有贫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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