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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劳动保障厅回应“金华社保案”报道 “金华社保案”实为挪用托管费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9:43 大河网-大河报

  本报讯据《东方早报》报道,因触及“高压线”,金华社保案再次引发全国关注。对此,浙江省劳动保障厅有关负责人前天向记者表示,外界报道的金华社保案部分内容失实,涉及的资金并非社会保险基金,数额也没有“数亿元”,而是“几千万元”。知情人士透露,金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曾将8500万元“托管费用”交给金信信托理财,后者“停业整顿”后,其中的6000万元尚未收回。

  据媒体报道,浙江金华涉嫌挪用社保基金“数亿元”,由金信信托进入股市。目前,由浙江省纪委牵头的专案小组已介入调查,原金华市常务副市长卢福禄已被该省纪委“双规”,金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黄根寿正“协助调查”。

  浙江省劳动保障厅相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涉案资金并非严格意义上的社保基金。社会保险的基金定义是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5个险种的基金。“金华涉案资金属非统筹托管资金,数额也没有数亿元那么多,大概是几千万元。”

  金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基金监督处人士向记者解释,当地国企改制后,政府有专门资金用于安置职工,其中部分资金由企业委托给该局社保处管理,称为“托管费用”,主要用于原职工的各项社保费用缴纳,“免去了个人缴费的麻烦”。

  上述人士同时指出,原金华市常务副市长卢福禄的“双规”与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黄根寿正“协助调查”虽都是事实,但前者被“双规”已是数月前的事,后者最近才“协助调查”。浙江省劳动保障厅人士也表示,目前未有调查显示卢福禄“双规”与金华“托管费用”的流向有因果关系。L(吴正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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