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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重点文学选题签约先获万元“定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10:16 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11月30日电(记者赖少芬)广东省重点文学创作扶持资金和签约作家操作方式将发生重要变化:以前重在对作家进行后期奖励,今后则从一签约就开始扶持,重点文学选题一签约,作家就可获得万元“定金”。

  广东文学院院长伊始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广东文学院从2000年4月开始尝试作家合同签约聘任制。2003年10月,第二届签约作家选拔实现了从“养人”向“养选题”的转变

:所有进入文学院的专业作家都必须经过选题申报、筛选、签约才能获得聘任,最后38名票数过半的作者被确定为第二届签约作家。

  伊始说,以前由于前期没有投入,容易让作家觉得签约只是一纸协议,对创作没有实际帮助。2007年广东将选拔第三届签约作家,重点文学创作扶持资金和签约作家操作方式也将随之发生改变:一是加大创作前期的扶持力度,投入“创作启动费”,重点文学选题一签约,就给作家1万元“定金”;二是每年组织作家外出采风时,凡是重点选题作家,组团采风将在重点文学创作扶持资金中报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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