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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城管岂能这样“省时省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10:43 四川新闻网

  林丛影

  向药店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遭拒,西安新城区太华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便将两车垃圾倒在药店门口。该区城管科科长魏建军说,收费时,商户和居民常不配合,而他们也没权力扣商户东西,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又太耗时耗力,这样做纯属无奈,但却是有效之举。(11月29日《华商报》)

  这样的收垃圾费的办法,想必在目前的中国乃至世界都是罕见的。不过,城管费用倒是好收了,城管也省事了,只是那众多小老百姓,不怨声载道才怪。

  何况这“欠费”本身,就有许多令人“迷惑”的地方。据报道,28日上午11时,陕西国大药房太华路店“进来四五个穿便装的人,说收2006年的‘卫生费’,并出具了一份没有盖章的文件”,店长唐磊介绍说,“他们说每月每平方米1.2元,按照面积药店应交1000多元”,但唐磊向其他分店咨询,“其他分店确实交过垃圾费,但费用是200元左右”,唐要求交200元,可对方不同意。

  城管如此收垃圾费,别说是这家药店的店长,换了是其他人,恐怕也不会爽快地交钱:其一,穿着便衣,带着份没盖章的文件,谁敢确认这会不会是骗子在行骗?其二,收垃圾费的男子对店长说“每月每平方米1.2元”,但据报道,事后城管科科长对记者却解释说“每平方米每月0.8元”,咋每平方米一下子就平白无故地少了“0.4元”?其三,其他分店费用是200元左右,而唐的店多出许多,总得需要知道个究竟吧?遗憾的是,在店长还没有把这些问题弄明白之前,城管就来了招“以牙还牙”,实在令人哑然。

  城管是执法的,而不是替人“讨债”的,遇到别人不交钱,就采取非法的暴力措施,应该吗?合法吗?试问,这是现代文明城市城管的行为吗?

  城市是社会各阶层和各种利益群体的共有生活空间,管理必须考虑到广大居民的生活需要和切实感受。在人们法制意识不断增强的今天,执法人员必须做到文明执法,那种乱收费、乱卡要的行为,势必会将小商贩、商户们推向城市管理的对立面,不仅使城管工作陷入困境,而且会人为制造社会矛盾。这实际上是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误解,是对文明的不自觉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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