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公交优先”应尽快立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11:01 信息时报

  在昨日的座谈会上,乘客代表刘建榕首先提出,有关部门应该考虑立法保障“公交优先”。刘建榕认为,“公交优先”已经不是一个新鲜的概念,但多年来并没有为广州的交通发挥最大的作用。“仅靠政府几个部门推行这项工作事倍功半,一定要建立一套长远完善的制度,让‘公交优先’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刘建榕表示。乘客代表彭春生也提出“公交优先”立法需尽快落到实处:“应尽快确立公交车道的特殊性,不然所谓的公交专用道就形同虚设。”彭春生建议由公安部门支持配合,同时实行举报制度。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