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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不起诉怎么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11:04 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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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者老李:两个月前,我被人打伤并被抢劫200元人民币,此案经公安机关侦查后,报检察院提起公诉。但前几天,我却收到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对此,我很不服气,请问,我现在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答:你现在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提起自诉案件。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7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法院。信息时报法律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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