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炒股无禁令”却有“弦外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11:09 信息时报

  天津大学分管财务副校长杭建民挪用资金炒股票,造成天津大学损失3750万元以上。这一事件引起公众普遍关注。如今,教育部在要求各地高校对“资金管理”进行清理整顿同时宣称“高校炒股无禁令”,表示允许高校“谨慎进入股市”,这种态度令人感到教育部试图在“说明”什么——那么,“炒股无禁令”背后到底有什么“弦外音”?

  似乎在教育部看来,如果单凭不“违规失职”,一切由集体决策,天津大学的炒股

即便是出现亏损就是教育部所可以“宽容”的事情。而在这起重大的高校国资流失事件中,教育部是“清白”的,没有监管不力的责任。

  由此就涉及到一个高校是否能“炒股”的问题。高校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二:一是国家财政或者地方财政的拨款,二是学生的缴费以及社会捐助。这些资金,都可以归属为“公共资金”,用之进行炒股岂不是将风险转嫁给“公共”?应该说,教育部允许高校在充分论证和科学决策的前提下按照规定开展一些“经济活动”,也无不可,但“正常投资”与炒股之类的“风险投资”截然不同,前者可以理性引导、适时监管,后者则跟随市场变化、风险性强,监管起来非常困难,极易造成公共资金的流失,教育部对此理应对高校“炒股”亮起红灯。

  陈一舟(政工干部)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