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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12月15日开征明年交通规费 主动缴纳享受优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11:15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宁11月30日讯(记者喻媛媛 通讯员罗敏)11月29日,记者从广西交通厅获悉,明年广西的交通规费确定将继续征收,开征时间定在2006年12月15日。

  据悉,2007年度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的征缴时间、方式和标准,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规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1997年第七号令)的规定和国办发[2000]2号文件要求及现行的交通规费征收政策执行。2007年度汽车、拖拉机、摩托车交通规

费开征时间为2006年12月15日,2007年1月31日前主动缴纳2007年度交通规费的车辆享受包缴优惠。

  据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征费管理处的负责人介绍,地方交通规费征收的有关事项也已经形成文件。凡在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入户、核发的车辆行驶证标注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或“农用运输车”的车辆,属于自治区交通征稽部门的征收费源,继续委托各市交通局代收;在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入户、核发的车辆行驶证标注为“拖拉机”或“农用运输车”类的车辆,属于各市交通征收费源,由各市交通局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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