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多家音像单位共同表示授权中国音像协会维护其权利 歌厅不交费将会被从曲库删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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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11:30 上海青年报 |
本报讯 就目前备受关注的卡拉OK征收版权费一事,中国唱片总公司、广州新时代影音公司等60多家音像单位29日汇聚一堂,共同表示自愿授权中国音像协会,以该协会名义决定作品使用者是否授权使用其全部作品和决定使用作品的条件,并授权中国音像协会依法维护其权利。该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卡拉OK企业如果拒绝或拖延交费,将面临集团诉讼。 他们表示,支持由两个权利人协会上报并由国家版权局公告的卡拉OK等娱乐场所使 用音像作品的收费标准,他们认为使用者支付作品使用费不是强制的,但应符合市场交易的规则,对收费标准有不同意见可以友好协商,和平解决。但如果抵制交费和拒绝、拖延协商的,应停止使用并从曲库中删除其作品。■权利人 12元的收费标准不高 谈及有KTV反映12元每包间每天的版权费收取标准太高时,音像著作权保护工作中心管委会成员之一、鸟人艺术总经理周亚平反问说“12元的收费标准高吗?” 他举例说,“昨晚我在一家KTV的小包间里消费1800多元,一听可乐就要20元,难道作为消费主要对象的音乐作品收取12元也算高吗?按照我们参考的无线音乐等行业的收费标准,唱片公司应该获得KTV10%的总收益才算合理。” ■娱乐业 不愿意发表意见 昨晚,记者采访上海市文化娱乐业协会副秘书长朱南,对于是否承认著作权保护工作中心的收费主体资格等问题,朱南不愿发表意见。至于权利人认为12元上限的使用费太少,朱南说:“关于使用费收多少,之前我们已经有过不同的意见。”据了解,上海市文化娱乐业协会曾主张每间包房每天一元钱的版权使用费。 新华社、《京华时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