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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租借座椅费”何时会取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12:00 光明网
王锦南

  11月初,市民王先生因为感冒前往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就诊,医生让他输液治疗并收取了他106元2角的费用。等他输液回家坐下来仔细一看,却发现医院开给他的电脑小票上有个名为“租借座椅、躺椅”的一项费用,王先生起了疑惑,“难道医院输液区的椅子不是为病人提供的?是不是市民去医院输液还要自己带上板凳?”(11月27日《深圳特区报》)

  记者就这个问题进行了调查。结果,医院和物价部门都说是合理收费。然而,物价部门又表示这是1998年的收费标准。新的收费标准将在明年出台,新的标准是依据2001年出台的《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此外,在今年6月出台的广东省《医疗服务价格》中,“租借座椅躺椅”的“尴尬收费”已经不见了踪影。

  即便是2001年的《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还是2006年广东省《医疗服务价格》,深圳市新的收费标准出台明显迟缓。这就让人不得不问一句:为何医院服务收费不与时俱进呢?

  笔者以为,这是相关部门在为医院谋取利益。如果2001年就执行了《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医院该少赚多少?或者今年6月执行了广东省的《医疗服务价格》,医院也要少赚不少钱。要知道,按照深圳市年诊疗量3514.1万人次(2004年官方数据),其中1/2的人采用过输液治疗,每人每次收取4元的租借座椅费来计算,一年收费就可达到7028.2万元!从2001年至今,至少有五年之年;从今年六月至今,也有半年之久。如果按五年计,医院就收了三亿五千万“租借座椅费”;如果按半年计,医院也收了三千五百多万元——小小收费就能带来巨大利益,新的收费标准迟缓出台也就很正常了。

  “租借座椅费”何时会取消?这个问题的答案在相关政府部门那里。在新的收费标准没有出台之前,我们只能“租借座椅”来输液——因为医院输液区的椅子不是为患者准备的,而是为其收取“租借座椅费”准备的。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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