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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卡通”凭什么收取30元押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12:41 新闻晚报
□晚报记者沙情奕报道

  近日,“一卡通”押金问题再次成为社会热议话题。昨日,市消保委正式发话,希望相关部门就“一卡通”押金收取的理由及押金的用途等问题,尽快给市民一个说法。

  一张成本只需几元钱的“一卡通”,却要向消费者收取30元的押金。如果持卡人丢失或损坏了卡,就相当于用数倍于成本的价格赔偿。近日,更有媒体报道,在上海市场流通

的“一卡通”约有1500万张,每张押金30元,这样粗略一算,仅“一卡通”押金沉淀资金的年利息就达1000多万元。这些利息到底应该归谁,相关公司还是持卡人?相关部门的做法是否合理?社会各界议论纷纷。

  对此,市消保委认为,上海公共交通卡公司收取押金一事可以理解,但问题在于———收取押金的理由是什么?这笔押金的用途又是什么?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因此,消费者在购买“一卡通”时,公共交通卡公司应向消费者明确告知每张卡收取30元押金的理由,这是“消法”规定企业应当履行的义务。

  此外,“一卡通”是市府推行的实事工程,具有公益性的特点。公共交通卡公司收取的这笔逾亿元的押金,究竟是全部用于系统维护了,还是部分拿去投资生利了?诸如此类的问题,应当对消费者有一个说明。

  市消保委同时认为,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其中一条重要内容就是公平正义。所以,政府和企业如果要出台涉及民生问题的政策、措施,应当公开透明,便于广大人民了解、监督。因此,市消保委期待上海公共交通卡公司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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