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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百春如何为“二奶”维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14:25 南方周末

  有人指出他的维权记录纯属编造;有人质疑他的维权方式涉嫌敲诈;有人认为他假为“二奶”维权之名行炒作之实

  郑百春如何为“二奶”维权

  □实习生马捷婷□本报记者苏永通

  11月6日,知名“二奶”谢丽君在她的网站贴出告示,“揭穿”郑百春“假律师”的身份,“请受害群众当心上当受骗”。郑百春怀疑此次“突然袭击”早有预谋,“我们早先互换了网站链接,谢丽君应该知道我不是律师。”

  郑百春,另一个“二奶维权网”的创办人。这两个声称为“二奶”维权的人最近连续在电视上照面。第一次上凤凰卫视时,谢丽君就感觉这个“假律师”词竟然不达意。

  谢丽君说,当时场面颇为尴尬———电视现场有律师直接质问郑百春:“你是不是律师?”郑百春不悦,没有直接回应。“我没有义务去澄清。”后来他对本报记者说。

  此前的6月11日,“二奶维权网”突然闯入人们的视线———它宣称要为二奶维权。很快,短短4个月内,就有100多家媒体纷至沓来。

  在郑的网站上,他的公开身份是“法学硕士,北京君祥律师事务所业务主任”。

  在公开资料中,郑百春称自己“以本专业总分第一的成绩考入国家计划硕士学位研究生”。他对本报记者称,他是1991年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的,学的是诉讼法。记者向中国政法大学档案室核实,工作人员称,1991年,该校授予硕士学位的学生中并没有叫郑百春的,这个名字甚至在该校的档案里没有任何记录。

  除了在政法大学的经历使得“法学理论知识比较扎实”外,郑百春还自称曾“两度在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主要从事国家政策、法规的起草、修改和研究工作。对政策法规比较了解,对政府机构的运作程序和工作人员的思维方式比较熟悉”。至于是哪个“国家机关”,他闭口不说,“我就怕人家又说我打着什么旗号怎么样。”

  郑百春称,“二奶维权网”今年春节后已经开始酝酿,筹备了3个月,花了一万多元钱,请了7个助手,1个技术指导,6月中旬出炉。4个月以来,按照郑的说法,该网站已经接受过300多位“二奶”

  咨询。郑百春说,他已经为四个“二奶”成功维权,“其中两个案例被媒体广为报道和评论”。

  比如,他以代理人身份给广东某地的一位交通局局长写信,称“如果你还想当这个局长,这个孩子的抚养费你就必须出,否则就要把此事放到网站或向上反映”。很快,一笔20万的抚养费拿了出来。此外,他还为云南的“二奶”周女士及其女儿争取了每月250元的基本生活费。

  这样的维权方式遭到媒体的质疑——比如,这算不算敲诈?郑说,要看在不在一定的度内。比如50万已足够,再提100万就有点过分。此外,如果男方自愿,他认为就不构成敲诈。

  不过,谈到具体案例,郑百春拒绝提供必要的证据,称这是维护隐私的需要。而谢丽君说,郑曾在饭桌上对她承认交通局长的案例是编造的。在11月14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后,郑百春的“二奶维权网”上也刊出了一个“《南方周末》报记者采访郑百春”的文本,其中“记者”提出的很多问题并不出自本报记者之口。

  当电视台把郑百春作为主要嘉宾,而谢丽君只是郑百春帮助过的一个“二奶”角色时,谢非常不满,她认为郑借她的故事在进行炒作。后来接受媒体采访时,谢总是反复强调,她的“二奶维权网”跟郑的“二奶维权网”没有关系。

  郑百春说他想起了“农夫与蛇”的故事。谢到北京时,曾向他求助,自己还帮忙修改了一份“行政复议书”,当时谢非常感激;而谢丽君则对本报记者说,自己只不过是去“一探虚实”,想借此考验一下郑百春的法律水准。

  (P119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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