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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3000企业全省跨关区直接通关 今起企业告别一单出口两地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15:38 南方新闻网

  本报讯(见习记者江勋通讯员陈霞)企业在中山货物在异地,这样的出口比较“麻烦”,既要中山报检也得异地申报。而今日起此“烦”可免。中山的出口企业可以直接凭中山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出境货物通关单》直接在广东范围内的各海关通关,因此受惠的企业达3000家。

  记者从检验检疫部门获悉,中山出口货物在其他口岸(例如顺德、黄埔)出境,自20

06年11月30日起,取消二次申报。这是根据海关总署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协商做出的举措。企业在中山检验检疫局直接办理《出境货物通关单》,就可以直接凭《出境货物通关单》在货物出境口岸放行,从而减免了再到货物出境所在地的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手续的一道程序。是检验检疫部门实施“大通关”战略的又一举措,将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简化口岸报检手续和环节。

  据了解,在中山6178家出口企业中,其中涉及到此类业务的有近3000家企业。今年1-10月,共有近2万批涉及到此业务的货物出口。但是按照以往的监管模式,中山出口货物异地出境,企业必须在中山检验检疫局报检,经过申报、检验检疫、计收费等环节后,持由中山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出境货物换证凭单》,再到货物出境所在地的检验检疫机构办理《出境货物通关单》,货物才予以出口。

  一鞋类出口企业表示,只办理一次手续就可以直接在口岸通关,节省了时间和人力、物力,无疑将为中山产品登上世界市场“加速”。

  ■供港澳蔬菜货物须出具《出境货物换证凭单》

  海关部门特意提醒企业,在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辖区以外的其他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包括深圳、珠海检验检疫局)辖区内报关出境的货物,由于海关仍凭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的《出境货物通关单》验放,因此申请所需单证仍然是《出境货物换证凭单》。

  对于活动物、供港澳蔬菜、危险品、异地口岸并批的货物(包括援外物资、输埃塞俄比亚货物等)以及检验检疫机构规定必须在口岸查验的货物,仍保持现有做法,出具《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或换证凭条等。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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