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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工商时报一驻站记者被判刑七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0:21 正义网-检察日报

  以批评报道勒索373万

  中华工商时报一驻站记者被判刑七年

  据新华社杭州11月30日电(记者方益波) 经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中华工商时报原浙江记者站站长、浙江新闻中心主任孟怀虎30日被杭州市上城区法院以敲诈

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法院审理后认定,2001年至2003年期间,孟怀虎利用自己的职业和身份,以发表批评报道曝光相要挟,以收取顾问费、广告费或者委托调解费用等形式,向多家单位索要钱款共计人民币373万元,其中索要63万元人民币的部分行为得逞。

  法院在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孟怀虎有期徒刑七年的同时,还判决对其赃款63万元继续予以追缴,发还给被害单位。

方益波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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