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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云龙:检察官慧眼识伪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0:27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范继芳 刘晶) 受贿人张成林本以为找人来作伪证,然后当庭翻供就可以减轻刑罚,没想到却被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慧眼识破,在法院一审判决后依法提起抗诉,最终被加刑六年。

  53岁的张成林原是徐州市水泥厂厂长,曾利用职务之便向裴某等人索贿受贿款物合计人民币31.5万元。去年底,张成林被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立案查处,后因病被取保候审,

其间串通朋友张某为其作伪证,企图证明张成林曾入股3万元与裴某合伙做生意,裴某送给张成林的24万元是其应得的红利。一切准备就绪后,庭审时张成林当庭翻供,张某也按约定作了伪证,一审法院据此于今年6月6日判处张成林有期徒刑七年。

  庭审结束后,云龙区检察院迅速展开调查。办案检察官取证的8份证言均印证张某涉嫌作伪证。6月8日,该院向徐州市中级法院提起抗诉。9月13日,此案发回重审。此时,潜逃在外的张某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交代了作伪证的犯罪事实。11月13日,法院作出重审判决,认定张成林受贿款物合计31.5万元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

范继芳 刘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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