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用血收费标准今起下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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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1:32 淄博新闻网 |
晚报讯(记者李黎通讯员张俊玲魏巍)昨日,记者从市中心血站获悉,为进一步降低患者医疗费用,卫生、物价等部门对市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并于今日起正式开始实施。调整后,全血收费标准“全国统一价”每200毫升220元。 据悉,市卫生局、市物价局转发了省卫生厅、省物价局《转发卫生部、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血站向医疗机构供应血液的价格包括血站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的费用。调整后全血收费标准全国统一为每200毫升220元。手工分红细胞悬液、手工分浓缩血小板、手工分冰冻血浆和机采血小板等四个项目的血站最高供应价格如下:手工分红细胞悬液,每单位(200毫升全血制备)210元。手工分浓缩血小板,每单位(200毫升全血制备)100元。手工分冰冻血浆,每100毫升40元。机采血小板,每治疗量(≥2.5×1011个血小板)1400元。凡经过滤除白细胞的红细胞悬液每袋可加收20元。另外,医疗机构对公民临床用血的收费包括血站供应价格、配血费和储血费,配血费按当地医疗服务价格执行。 记者李黎 通讯员张俊玲 魏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