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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路灯设施可能被判重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1:39 江南时报

  本报讯(通讯员 刘华 记者 许尽义) “今年以来,南京路灯基础设施几乎每天被盗一次,有的地方1年发生重复盗窃多达17次,10个月造成直接损失595万多元,超过前三年的总和,不仅给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带来较大隐患,也直接破坏和影响了城市环境及城市形象……”昨天,南京市市政公用局召开了“打击偷盗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研讨会,路灯管理部门列举的被盗数目让人触目惊心。

  记者获悉,2003年初至2005年期间,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被偷盗431起,直接经济损失424万元。2006年以来,南京共被盗各种规格电缆约98756米、镇流器703只、触发器677只、灯杆门702只、灯具57套等,几乎平均每天被盗一次,造成直接损失595万多元,超过前三年被盗数的总和。此外,路灯偷盗案件的作案特征已由原来的个体作案为主演变成团伙作案,作案形式也由原来的夜间小偷小摸演变成大白天猖狂盗窃。

  据南京路灯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被盗重灾区位于城郊接合部,主要分布在仙林、河西地区、新港开发区以及赛虹桥立交等地。有些地方则是多次被盗,如沪宁连接线,同一个地方今年已经被盗17次。此外,南京城区的中华路、洪武路、长江路、北京西路的路灯设施也屡屡被盗。路灯管理部门建议,每年定期由市公安局牵头,开展针对路灯设施偷盗行为的专项整治。加强对废旧金属收购行业的管理,堵塞销赃渠道。

  研讨会上,与会人员也对加大处罚路灯偷盗行为提出看法。2006年9月12日,建邺区人民法院对盗窃路灯电缆线的两起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4名被告人被法院分别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3年、3年和3年零6个月。对盗窃路灯设施者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刑,这在南京还是首次,市政部门希望此案能为打击偷盗路灯设施行为提供借鉴,即便是盗窃几米长的电缆,也可能被判处重刑,提高对这类行为的惩罚力度,这将起到威慑、震慑作用。市政部门同时呼吁广大市民积极举报偷盗行为,并表示将不断改进防盗技术,努力减少和遏制偷盗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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