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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公司私架电缆被罚1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1:39 江南时报

  本报讯(通讯员 薛建伟 宣洪生 陈洪) 日前,淮安市洪泽县路政大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公路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县供电公司未经许可,擅自跨越公路架设电缆违法行为进行了依法查处,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并处1万元的罚款。

  据了解,11月12日,洪泽县路政大队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有人在双仁公路12K

+900M处跨越公路架设电缆。经调查为该县供电公司人员架设电缆,由于未经交通主管部门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现场执法人员当即上前制止,但遭到施工人员的拒绝,并与执法人员争吵,有意扰乱执法现场。路政执法人员只有将执法车行驶跨压在横穿公路的电缆上,同时向路政大队救援,才制止了这起违法事件。

  目前,该县供电公司表示接受处罚,并按路政许可程序正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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