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没收入严禁用于职工福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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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1:47 重庆晚报 |
本报讯 罚得多,部门分得就多,给职工发的福利也就多,这种为小团体利益而滥用罚款权利的行为将得到规范。市政府日前发出通知,要求规范区县政府非税收入,严禁将罚没收入与部门、个人利益挂钩,严禁私分或擅自用于职工福利。 通知要求,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有关规定,将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收入和预算外收入,及时足额地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严禁转移、截留财政资 金,严禁私设过渡性账户滞留不缴,严禁挪用、坐支,严禁将执收执罚权利下放给所属事业单位。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将予以通报,并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记者李伟网络编辑:李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