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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犬“新法”三审获通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3:25 大众网-生活日报

  生活日报11月30日讯(记者刘玉波)济南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完成各项议题,今天下午闭会,备受关注的《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获表决通过。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有望从2007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由于恶犬频频生事儿,再加上犬的数量大增,养犬管理立法一直备受关注,立法机关也相当谨慎,对各方意见都作了充分考量。在本次人大常委会审议并最终批准之前,《济

南市养犬管理规定》已“二堂会审”。其间,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有关负责人还来到本报接听了热线。

  由于广纳民意,《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在立法审议过程中进行了数次重大修改和创新,对新养犬管理规定制定了“实行养犬人自律、政府部门严格监管、社会公众监督”的立法原则。在具体内容上,把绕城高速以内划分为养犬重点管理区,限定每户只能饲养一只小型犬,个人禁养烈性犬和大型犬,实行狂犬病免疫制;对养犬人及其所养犬进行登记,对犬植入电子标签;尊重现实,大幅降低了养犬管理服务费;对犬的活动范围作出限制,充分保障养犬人和非养犬人的权益;对死亡犬只尸体处理予以明确;对养犬不登记、不免疫和随意遗弃犬行为制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这些条款都直接响应和吸纳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和焦点。

  经过“三堂会审”,《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在今天下午闭幕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获得了表决通过。待提交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该规定有望自2007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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