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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业用户未来两月涨电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3:26 重庆晚报

  本报讯 今日起,全市工商业用电将全面实行尖峰电价制度。市电力公司昨表示,由于冬季供电形势严峻,未来两个月将提高工商业用电价格,全天分4个时段收取。

  时段分别为:(尖峰时段)19:00-21:00,(高峰时段)8:00-12:00,21:00-23:00,(平段)7:00-8:00,12:00-19:00,(低谷时段)23:00-次日7:00。市电力公司介绍,实行尖峰电价期间,工商业用电户的尖峰电价将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80%,高峰

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60%;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调60%;平段电价不浮动。

  该举措对其他行业和居民用电价格无影响。我市在去年同一时段及今年7、8月均实施了这一计费办法。

  电力公司人士称,为应对冬季供电紧张,除实施尖峰电价外,电力部门还将采取多项保电措施。目前,市电力公司正在争取周边电网的支持,在高峰时段向外临时购电。此外,到今年底,将有共计187万千瓦的新发电机组投入运行,全市电网调度装机容量可达631万千瓦。

  见习记者王中亮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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