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本级事业单位 今起可参加工伤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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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05:5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本报讯(记者 姚长寿)在省社保局参加医疗保险的省属及中央在川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性组织(不含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民间非营利性组织是指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今日起,可进行工伤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基数申报审核等工作。昨日在成都召开的四川省省本级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实施大会透露,省本级事业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按职工工资总额的0.3%执行,其中体育行业等单位由于工伤风险较大,其缴费费率按0.6%执行。应参加工伤保险的省属及中央在川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性组织从2007年 1月1日起征收工伤保险费并按有关规定审核支付相关待遇。办理工伤保险相关事宜,请直接到成都市武侯区小天西街8号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内办理。 |